相關內容
央地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加速鋪開
2021-06-15 來自于:經濟參考報
作為世界上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的國家之一,近年來我國生態保護和修復體系逐步完備,其中生態補償制度作為生態文明體制的“四梁八柱”之一,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制度保障。近期中央多個部委密集發文,生態補償制度在更多領域、更大范圍加速鋪開的政策信號集中釋放。地方層面,河南、山東、貴州、天津等多地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方案也在加速落地,加大補償力度、完善補償機制、提升長效機制成為著力點。
業內專家表示,我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在全面鋪開過程中,仍面臨著制度框架不完善、執行不到位等難點、痛點,未來還要進一步明晰產權制度,完善配套政策,進一步提升市場化水平。
生態補償機制獲政策力挺
生態補償是指“以保護生態環境、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目的,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價值、生態保護成本、發展機會成本,綜合運用行政和市場手段,調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相關各方之間利益關系的環境經濟政策”。專家表示,當前我國已初步形成多元化生態補償格局,補償范圍也逐漸由單領域補償延伸至綜合補償。
近期生態補償制度在更多領域、更大范圍加速鋪開的政策信號集中釋放。6月2日國辦發文表示,制定林業草原碳匯行動方案,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,加快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,完善生態補償機制。5月21日中央深改委會議明確提出,要統籌運用好法律、行政、市場等手段,把生態保護補償、生態損害賠償、生態產品市場交易機制等有機結合起來,協同發力,有獎有懲,決不能邊拿補償邊污染。國家發展改革委召開生態保護補償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強調,“十四五”時期應重點聚焦生態保護補償立法工作,加強頂層設計和統籌謀劃。生態環境部、財政部等部委日前聯合出臺《支持引導黃河全流域建立橫向生態補償機制試點實施方案》,其中提到,“跨省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建設,以地方補償為主,推動鄰近省(區)加快建立起流域橫向生態補償機制。”
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撰文指出,今年要完善市場化、多元化生態補償,持續深入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,讓保護修復生態環境獲得合理回報,讓破壞生態環境付出相應代價。
江蘇長江經濟帶研究院院長、首席專家成長春表示,實施生態保護補償有助于調動各方積極性,對于實施主體功能區戰略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、增強生態產品的生產和供給能力、促進生態扶貧和謀劃綠富雙贏,使“綠水青山”真正成為“金山銀山”具有重要意義。
記者獲悉,發改委牽頭研究制定的《生態保護補償條例》將加速出臺。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管理與政策研究所副所長董戰峰告訴記者,《生態保護補償條例》將解決長期以來我國生態補償領域缺乏法律依據問題,同時著力推進建立生態保護者和受益者之間公平合理、均衡有效的關系,把生態環境責任和經濟責任聯動起來,提高相關方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的內在動力。
地方版方案持續落地
地方版生態保護補償制度也在加速落地,包括流域、省際的生態補償條例近期密集出臺,加大補償力度、完善補償機制、提升長效機制成為著力點。
5月24日,河南、山東兩省簽訂《黃河流域(豫魯段)橫向生態保護補償協議》,根據協議,水質年均值在Ⅲ類基礎上每改善一個水質類別,山東給予河南6000萬元補償資金;反之,河南給予山東6000萬元補償資金。這也是黃河流域第一份省際橫向生態補償協議。
貴州按照“保護者受益、利用者補償、污染者受罰”的原則,制定出臺《貴州省赤水河等流域生態保護補償辦法》,初步建立了涵蓋5個試點縣(市)在內的全省主要流域生態補償長效機制。共同簽署了《云南省、貴州省、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赤水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協議》,明確云貴川三省按照1:5:4比例共同出資設立赤水河流域橫向生態補償資金。
天津市財政局會同天津市規劃資源局修訂《天津市濕地生態補償辦法》,“十四五”時期天津市財政將繼續按照每畝500元標準,對天津市重要濕地自然保護區實施退耕還濕、退漁還濕工程流轉的集體土地給予補償。據初步測算,涉及相關區濕地流轉集體土地21萬畝,每年市財政將安排補償專項資金約1億元。
此前,新安江、九洲江、汀江-韓江、東江、引灤入津等流域都簽署了上下游橫向生態補償協議;山東、天津、廈門等省市相繼建立海洋生態補償機制;山東、河南等地已開始探索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。
成長春表示,生態補償是區域間利益調整和合理分配的重要政策工具,有助于推動解決區域間因分工不同帶來的利益失衡問題,同時也有助于保障落后地區發展權利。
仍有多個難點待解
專家指出,我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全面鋪開的過程中,還有不少痛點和難點亟待解決。
成長春指出,生態補償制度框架還需完善。“生態補償涉及經濟、生態、法學等多重領域,目前尚未形成統一、權威的概念,導致生態補償定位不清晰,影響立法和制度構建工作。法律條文碎片化,現有生態補償相關規定散落在各級資源單行法中,缺乏系統性和整體性。”他表示。
除政策本身仍待進一步完善外,董戰峰指出,我國生態補償政策也存在執行不到位的問題,如重點流域跨省橫向上下游生態補償標準缺乏規范和指導,主要還以協商溝通為主,難以就補償協商達成一致,且這種協調往往耗時費力,交易成本較高。
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研究員王宏利建議,進一步完善生態補償實施細則等配套政策。此外,生態補償方面,需要加強規劃,統籌生態補償資金、城鄉環境整治資金、節能環保資金等,強化對城鄉環境特別是鄉村環境的整治力度,推動生態修復工作。
董戰峰建議,完善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制度,研究在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財政預算戶頭中設置生態環境保護賬戶,專項用于功能區的生態環境保護用途的可行性。
在補償渠道方面,成長春建議既要提高現有財政生態補償資金的市場化運作水平,推動生態補償提質增效,又要注重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,增大造血式補償,技術和智力補償的占比,從而推動生態產品永續供給。